浙江省水路运输专项调查实施方案1调查目的水路运输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是交通工作的最终目的和重要内容。水路运输量作为交通统计的核心指标,是交通运输生产成果最主要的量化指标,也是交通运输服务水平的集中体现。为全面掌握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情况,如实反映水路交通发展成果,根据交通部统一布置,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以下简称为:专项调查),在我省开展专项调查工作,一是圆满完成交通部布置的专项调查工作任务,掌握相关水运统计数据,二是通过专项调查,提升我省水运统计工作水平。2调查范围水路运输量调查的范围包括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从事营业性旅客和货物运输生产的所有船舶和在经县级及以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渡口从事渡运的非营业性渡船。根据船舶用途,调查对象可分为客船、货船和渡船三类。(1)客船是指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从事营业性旅客运输的船舶,包括客船和客货船。(2)货船是指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从事营业性货物运输的船舶,包括普通货船、集装箱船、液货船、客货船、驳船、拖船。根据船舶的主要航区分为沿海船舶、远洋船舶和内河船舶。(3)渡船是指在经县级及以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渡口从事渡运的船舶,包括客渡船、车客渡船、汽车渡船和其它渡船。其中,渡口是指设于河流、湖泊、水库、沿海邻近岛屿间专供渡运人、货、车的场所及设施,包括渡运所需的场地、道路、水域、码头、渡船及为渡运服务的其它设施。渡船根据是否在交通部门审批、备案划分为营业性渡船与非营业性渡船。3调查主要内容本次专项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水路客货运输量及运输结构构成、渡口渡运量船舶燃油消耗量、水运企业经营情况等。运输结构是指分船舶航行区域(沿海、远洋、内河),分船舶类型(客船、客货船、普通货船、集装箱船、液货船、驳船、渡船),分船籍国(中国籍船、外国籍船),分主要货物种类(17大类),分流量流向(省份间)的运输量。4调查前期信息整理调查前期信息整理包括客运船舶、沿海和远洋货运船舶名录整理、内河海事签证站点名录整理、渡点名录整理三个部分。调查前期信息整理要求各市在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4.1船舶名录整理各市、县港航管理部门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调查范围,逐级建立起从事水路旅客运输、沿海和远洋货物运输的船舶名录库,包括船舶名称、船舶类型、船籍港、船舶营运证签发机构及其区划代码、船籍国、所有权、航区、总吨、净吨、载重吨、载客量、主机功率等船舶基本信息以及船舶经营者名称、水路运输许可证核发机构及其区划代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船舶经营者信息。船舶名录库按照长期控制权原则进行构建,即船舶经营者在调查期内具有长期控制能力的运输船舶(包括自有船舶和光租租入船舶)。船舶名录的调查时点定为2008年3月31日24时在册的船舶。4.2内河海事签证站点名录整理各市地方海事部门需要按交通部要求整理所有基层海事签证站点的基本信息,包括站点名称、基层站点标识码、管辖范围以及上一月的船舶签证数量等信息,在正式调查前两周内形成基层海事签证站点的名录库,并附上标明其位置的县交通地图。为有效计算不同签证站点之间的航线里程,各市需整理上报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海事签证站点之间的航道里程,其中,对于主干线支流上距离主干线最近的海事签证站点和与周边市县直接连通的海事签证站点,还需分别整理到主干线签证站点的航道里程信息以及到周边市县签证站点的航道里程信息。浙江省地方海事局将由本局所管辖范围的内河海事签证站点情况及各站点在航道上布局情况加以整理汇总,形成系统资料上报。鉴于我省海事管理体制的特殊情况,我省宁波、台州、温州三市内河海事管理是受交通运输部直属浙江海事局管辖,按管辖权原则,这三个市的内河海事签证站点情况等资料整理及后续内河海事签证调查难以纳入浙江省地方海事水路运输专项调查工作范围,建议由部海事局负责布置落实。4.3渡点名录整理各市地方海事部门需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调查范围,整理各市范围内的渡点名录库,包括渡点名称、渡点类型、地址及其区划代码,以及渡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