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1总则1
1为建立具有深圳特色、全寿命周期控制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全面贯彻实施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实现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标准实施的有效监管,从工程质量、安全、造价、工期等全面提升我市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依据《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JGJ/T198-2010、《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2在深圳市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应按照本办法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化
3施工企业是工程建设标准化实施活动的主体,全面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的建立、实施、检查改进、评价申报等,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4建设行业协会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标准化实施活动的监督检查、评价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实施活动的监管及归口管理
2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2
1施工企业应建立以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为核心的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并应至少包括下列三部分:1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组织管理体系;2企业技术标准体系;3企业管理标准体系
2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组织管理体系,应包括企业标准化的工作机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和评价
3施工企业技术标准体系应包括:1标准、规范(国际、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和规范、规程等);2企业级技术标准(企业施工工艺标准、操作规程、企业工法等)
4施工企业管理标准体系应包括:1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2按照ISO9001和GB/T50430质量管理规范、OHSAS18001和ISO14001建立和经认证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简称“三体系”);3企业工程施工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施工承包管理制度、企业信息化管理标准和企业CI标准
注:工程施工管理制度制度,在企业的“三体系”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