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4页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用)(2010年8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活动
农村个人建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建筑容量控制第五条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必须由有相应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成片开发地区的详细规划,应先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在不超过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成片开发地区内各类建筑基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可在参考本第2页共34页第1页共3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4页规定表一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按《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控制表》(以下简称表一)执行
表一-1新区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控制表用地面积(m2)控制指标用地类型小于50005000—15000大于15000FARDGARFARDGARFARDGAR居住建筑多层1
8029%30%1
8029%30%1
7027%30%高层3
5022%30%3
5022%30%3
2022%30%工业、仓库建筑2
2050%2
2050%2
050%行政、办公建筑多层2
5042%25%2
4040%25%2
2038%25%高层5
0040%25%4
5038%25%4
0035%25%商业建筑低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