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调研报告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发展建设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非税收入的规模不断扩大,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相继出台了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多项政策规定,但这些政策主要侧重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随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我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了重大改变
2001年,国务院批准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为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起了有效的执行机制
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背景和意义(一)政府非税收入的含义
广义上讲,政府非税收入是指政府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除税收以外的一切收入
国际上(包括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常将政府财政收入分为经常性收入、资本性收入和赠与收入三大类,其中,经常性收入又分为税收收入和政府非税收入
经常性非税收入是政府为公共目的而取得的无需偿还的收入,如罚款、管理费、政府财产经营收入等,以及政府以外的单位自愿和无偿地向政府支付的款项等
经常性政府非税收入不包括政府间拨款、借款、前期贷款收回以及固定资产、股票、土地、无形资产的售卖变现收入,也不包括来自非政府部门的以资本形成为目的的赠与收入
我国在财政管理中长期使用预算外资金的概念
1996年以后,我国政府将预算外资金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步伐显著加快,随着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扩大和部门预算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预算内外资金逐步统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财政收入中税收之外的其他资金,由于其在很多方面与税收存在不同之处,必然需要按不同的方式加强管理,理论界的一些文章和部分政府的文件中已开始出现了“非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等提法
2002年7月,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