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标准模版)(精)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鉴定评估报字(20年)第号一、绪言XX市廛河区宝琪汽车咨询工作室接受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车辆)进行了鉴定评估
本机构鉴定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鉴定评估车辆进行了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并对其在年月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车辆评估情况及鉴定评估结果报告如下:二、委托方与车辆所有方简介(一)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根据机动车行驶证所示,委托车辆车主三、评估目的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本项目评估目的□交易□转籍□拍卖□置换□抵押□担保□咨询□司法裁决四、评估对象评估车辆的厂牌型号;号牌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登记日期;年审检验合格至年月;购置附加税(费)证;车船使用税
五、鉴定评估基准日鉴定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六、评估原则严格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七、评估依据(一)行为依据旧机动车评估委托书第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第1页共4页1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2
《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等部门令第33号);3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通知》(国资办发[1992]36号);4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5
国家经贸委等部门《汽车报废标准》(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及其补充规定》(国经贸经[1998]407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等;6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产权依据委托鉴定评估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