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对于公司而言,无论是正处于筹备阶段、初创阶段还是发展阶段,股权结构的设计都非常重要,科学合理的股权分配是公司稳定和健康良性发展的基石。然而,公司在筹备阶段和初创期间,股东往往不注意股权结构的安排,很多初创企业存在如下问题:(1)初创企业公司人合性较强,股东对股权结构不重视。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各股东之间的贡献和作用大小不同,而股东之间的分配比例不对等,随之而来导致公司股东内部出现分歧和矛盾。(2)因为一开始股权结构不合理,为今后公司发展埋下了重大的隐患,各股东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向及投资人的引进等重大事项无法形成有效的决议,使得公司陷入僵局。(3)公司在前期初创时,因迫切需要可以带来营业收入的直接资源,创始人可能未经合理评估价值,未办理合法手续,将公司股权分配给股权合伙人,过早稀释公司股权。通常不合理的股权结构设计有以下几种:1.一人持股或夫妻共同持股一人有限公司或夫妻公司,这类股权设计从生产经营上来说,不但实现不了生产资料社会化,不利于企业的成长,容易形成企业的天花板。从法律层面来说,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很容易将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自证个人财产没有与公司财产混同,当公司对外出现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个人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股东个人财产,如果股东个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那么股东个人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公司也类似。通常债权人在起诉该一人有限公司或夫妻公司时,会将一人公司的股东或夫妻列为共同被告,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冻结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或夫妻共同财产。最终股东若无法证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则法院可能判决股东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被称为最糟糕的股权架构—五五平分公司两名股东,各持50%的股权,收益权和决策权都是平等的,看似很公平,但是该类企业走到最后会越来越艰难。毕竟每位股东的资源、能力、对企业的贡献都有不同,公司初创之时,采用这种股权结构是可以的,但是一旦公司发展壮大,一方付出较多,贡献较大的难免不心生怨言。每个人的思维方式、性格、知识水平和经验等存在差异,对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方面的决策持有不同意见,此时平分的股权结构使得公司无法作出有效的决策,导致公司陷入僵局,公司股东内部长期内耗,最终公司无法继续经营。3.股权过于分散公司股权由众多股东持股,各自持股比例较少,分散于各个股东,公司股权结构过于分散,最大的缺陷是公司治理效率低下。公司实际控制人缺位,公司经营发展方向不明确,股东会召开困难或难以形成有效的决议。公司想引进新的投资人或管理人才,必须考虑给予配置股权,方可留住人才,所以设计股权时,一定要考虑不能将所以的股权份额,一开始全部分散分配给股东,应设计股权池作为股权调整的余地。最后,若股权结构过于分散,也易引起投资人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稳定性的堪忧,不利于公司融资。如何进行股权结构设计?根据不同的股权架构,给出股权设计的一些建议。(一)一元股权架构一元股权架构,即股东按照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和分红权,股东股权比例、表决权(投票权)、分红权是一一对应的。这种股权架构是最普遍的类型,很多企业都是采用一元股权架构,在这种股权架构下,股权结构的安排应当牢记公司股权的九条生命线。1、持股67%以上:相当于绝对控制权可决策公司生死存亡的事宜,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公司重大决策。注意:持股67%不一定享有绝对控制权,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是持股67%以上才有所谓的绝对控制权,但公司章程作出其他规定的除外。2、持股51%:相对控股权公司大部分事项有权决策,如聘请独立董事,选举董事、董事长、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