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家长沟通机制新冠肺炎家长信息通报制度1、幼儿园要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相应知识和要求,并要求家长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流感样症状应及时带患儿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发生流感疫情时要切实加强家校沟通,告知学校已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避免家长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投诉和舆情事件
4、学生和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
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5、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或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患传染病的学生或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保育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卫生保健室(园长)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课室上课
若校医(园长)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园长)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园长)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校医(园长)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园长)立即将情况报告中心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一、开学前2
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
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幼儿的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幼儿在园内各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似病例教职员工、幼儿的康复情况,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幼儿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幼儿居家应注意加强开窗通风、日常清洁和预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