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民事审判一庭从1992年开始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从1992年到2013年22年期间,共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件,鸡西市鸡冠区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中虽未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列为独立案671起,但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的案件大量存在于人身侵权纠纷、财产侵权纠纷及买卖、服务合同纠纷等案件中
自199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后,民一庭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收案范围不断扩大,在认真查清案件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准确地适用法律,审结了大量的民事案件
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占很大比重
1992年至2013年,共审结民事案件648件
1980~2005年受理一审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情况总表年份受理数(件)结案率19923100%19937100%199413100%199515100%199618100%199719100%199821100%199925100%20002998%20013198%20023398%20033598%20043698%20053798%20063998%20074098%20084199%20094399%20104599%20114699%20125098%20134599%一、2种案件类型2013年末,民一庭进一步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拓展诉调对接工作领域,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在处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中的独特作用
并结合22年年受理案件经验,将消费者人身损害纠纷主要分为六种类型案件:不安全食品、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产品质量缺陷、医疗美容、旅游合同、特殊物品的灭失
将消费者财产损失纠纷进行归类总结,22年年受理的消费者财产纠纷,主要有“双倍赔偿”的惩罚性规定、商品房价格、商品房买卖纠纷中的惩罚性赔偿、假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
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