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7页桑植县酒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没有取得酒类批发许可证,擅自批发酒类的
处罚依据:《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没有取得酒类批发许可证,擅自批发酒类的,由酒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批发酒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一)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批发许可,批发酒类数额5000元以下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批发酒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至5000元;(二)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批发许可,批发酒类数额5000至10000元以下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批发酒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四)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批发许可,批发酒类数额10000至20000元以下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批发酒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0元;第2页共37页第1页共3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7页(五)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批发许可,批发酒类数额20000元以上的
处罚基准:责令停止批发酒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0元
二、没有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从事酒类零售经营的处罚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酒类经营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一)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取得营业执照60天以上至90以内,未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从事酒类零售经营的;处罚基准:责令限期改正;(二)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取得营业执照90天以上120天以内,未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从事酒类零售经营的
处罚基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