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1:湖南省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加强基层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病原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提高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和能力,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补助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05]169号),中央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加强我省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
按照《2005年加强中西部地区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BSL-2实验室装备(一)分布范围:在全省14个市州的122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选择18所,原则上每个市州确定1个,其余4所根据各地重点疾病监测工作需要及实验室工作基础确定
确定的18个建设装备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名单附后
(二)装备补助经费和数量:中央财政安排补助经费108万元,装备18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BSL-2实验室
装备补助经费标准:6万元/个
装备设备及数量:生物安全柜1台、高压蒸1汽灭菌器1台、生化培养箱1台、普通冰箱1台、洗眼器1台
二、人员培训(一)培训对象: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服务、科研教学等机构从事病原微生物检验、实验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共320名,由所在单位推荐,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
(二)培训名额分配: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60人
其中:14个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1人,18个BSL-2实验室项目装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2人,其余104个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1人,地方铁路、农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6人
2、医疗服务、科研教学等机构160人
(三)、培训时间:2006年5-6月,分四期进行,每期培训时间5天,其中集中授课3
5天,考核0
5天,BSL-2实验室实习1天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第一期:5月9-13日;第二期:5月14-18日;第三期:5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