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党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加强党的领导、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提升领导干部办学治校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校党委全体委员、非党员校领导、党政办主任、纪委副书记组成
根据学-1-习内容和需要,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可适当扩大,吸收学校各职能部门(包括群团组织、直属机构、教辅科研机构)负责人、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参加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校大兴学习之风
第五条校党委对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全校的理论学习中心组负领导责任
校党委书记是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任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
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组长因故不能主持时,可委托副组长或其他校党委委员主持
校党委副书记任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校党委其他成员应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