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聘用人员是指公司内部以合同形式聘用从事公司相关项目生产操作以及后勤类岗位工作的人员第三条聘用人员的录用、待遇、考核、合同解除皆按本办法办理第二章聘用程序和录用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条件:(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任务;(三)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四)非特殊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五)从事技术性工种,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书或职业技术资格证书
(六)满足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第五条聘用人员聘用流程(一)公司用人部门事先向公司人资部门提出人员需求申请,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开展招聘工作,用人部门不得擅自聘用人员(二)聘用人员需求申请审批后,由综合部和用人部门共同完成聘用人员的招聘工作,具体招聘条件和招聘渠道根据用人部门的任务量和岗位工作性质等具体情部确定
(三)综合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综合部会同用人部门对人员进行面试和考核;(四)聘用人员招聘到位后,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并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事项教育,送用人部门进行考察试用,办理聘用手续(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考察期满后,用人部门写出考察鉴定,提出聘用或辞退建议,综合部根据用人部门实习考察鉴定及聘用建议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一年,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续签下期合同word格式-可编辑-感谢下载支持第六条聘用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上岗证等交由公司综合部处统一扫描备案,扫描后原件归还本人
第三章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第七条公司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书》
第八条聘用合同由公司和聘用人员双方共同签订
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公司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