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聘用制度1、招聘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养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2、录用手续(流程)录用人员需到人事处办理;2.1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2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2.3资历、资格证书(或上岗证);2.4体检合格证明(区以上医院血液肝功能体验证明);2.5一寸相片三张;2.6填写《员工登记表》等;2.7负责人告知你有关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所属部门的主管上司,发给《员工手册》。3、实习与培训办妥入职手续后,你将接受至少三个月的(实习)试用期,在这期间你会得到老师的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试用期内决定你是否适合这份工作。在此期间,你的指导老师会对你作出评估,必要时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4、正式任用4.1员工经试用合格,幼儿园将以书面形式与员工确认雇佣关系。4.2员工入职提供之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如发觉有虚假隐瞒将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甚至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