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研究部署进一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
会议指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六省在内的中部地区,在国家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要继续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更加注重转型发展和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激发中部地区内需潜能,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努力实现中部地区全面崛起
会议确定了以下重点任务:(一)加强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和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
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和储备中心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建设布局合理、安全环保的原材料精深加工基地,推动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集群
(二)统筹发展各种运输方式,全面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能力,强化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
加快长江、淮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高等级航道和重点内河港口建设,新建和扩建一批支线机场,鼓励发展通用航空
(三)支持重点地区发展
加快构建沿陇海、沿京广、沿京九和沿长江经济带,推动晋中南、皖北、赣南、湘南地区开发开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带
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
全面加强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对农村的生产生活服务功能
(四)扶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加大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支持力度,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