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改的说明《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已试行两年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的颁布实施和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需求,结合两年来的实际运用以及兄弟城市的先进管理经验,我们将《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
宗旨是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进一步注重以人为本,强调人性化管理
下面,就我们的修改内容重点向大家进行说明:1、适用范围的界定原《技术规定》适用范围是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依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修改为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范围
(第1条)2、老、旧、新区建设提出新要求根据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政府领导的指示以及市民网站的意见,结合我市是国家园林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具体要求,我局在《技术规定》中对老、旧、新区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老城区以“双增双减”为基本原则;旧区要优化、调整用地布局结构,加强河湖水系整治和环境污染治理,改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公共配套服务体系;新区以“建设一片、配套一片、成景一片”为目标;(第17、18条)3、日照标准进一步提高在原《技术规定》中对高层进行日照分析要求用累计法计算
鉴于城市居民生活质量要求日益提高,维权意识逐日加强
仍按简单的日照累计法计算建筑物的间距,经常造成被遮挡的既有建筑物内的居民提出异议
修改中对日照分析法计算间距提出了具第2页共6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2页体要求并增加了“连续日照一个小时以上”的内容
(第39条)4、临街建筑退让标准提高按照市政府宜政办秘[2009]47号文中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
(第56条)5、不同性质类别建筑(群)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进行了调整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城市居民对居住区内的机动车停车要求也在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