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验收申请书XX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试行)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基本原则,治理与验收对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总体要求,应解决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以及矿山地质环境分类验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固体矿产矿山地质环境验收,煤层气、地热及矿泉水等水气矿产矿山验收可参照使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地质灾害分类分级(试行)》(dz0238-200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及设计标准》(dz/t0239-2004);《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40-2004);《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udc-td);《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b);《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b3372-200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198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上列技术规范与标准执行其修订的最新版本
1矿山地质环境指矿山矿业活动所影响到的岩石、土壤、地下水、地质作用及其与大气、水、生物圈之间的相互作用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环境系统
2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指矿业活动与地质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和影响而产生的地质第1页共10页环境变化、破坏等问题
如水、土壤、岩石环境的污染和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矿坑突水突泥、岩爆、瓦斯等
3矿山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灾害是指矿业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生产生活或破坏生态环境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矿井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