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司法行政队伍人才建设工作调研报告根据州司法局《关于上报十年人才规划材料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本单位人才队伍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现将我县司法行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人才队伍基本情况(一)编制情况。全县司法行政专项编制25人(注。2002年机构改革核定市县司法局机关编制共25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非领导指数2名);实有人数28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非领导指数4名。(二)队伍基本情况1、现有工作人员。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现有在职人员28人;由汉、回、维、蒙等四个民族组成,其中:汉族14人,回族3人,维吾尔族9人,蒙族2人;平均年龄40岁。女性14人(占总数50%)。2、政治面貌。现有中共党员20人(含预备党员1人),重点培养对象1人,非党员8人,占总数63%。3、年龄结构。30岁以下2人(占总数的0.7%),31岁至40岁有13人(占总数的46%),41岁至50岁12人(占总数的43%),50岁以上1人(占总数的3.6%);结构日趋合理。4、学历、专业结构。第二学历和专业。本科以上学历16人,占总数57%;专科学历12人,占总数43%;学历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一支强有力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5、人员分布情况。其中。8个基层司法所9人(占总数的32%),行政办3人(占总数的10.7%),财务室1人(占总数的3.6%),普法办2人(占总数的7.1%),基层股1人(占总数的3.6%),公证处3人(占总数的10.7%),法律援助中心2人(占总数的7.1%),驾驶员2人(占总数的7.1%)。局长1人,副局长1人,党支部书记1人、主任科员1人,长期借调外单位1人。6、素质情况,调查结果表明:我县司法行政队伍的年龄、文化及专业结构从总体上看基本合理。通过近年来的素质教育第1页共8页和开展各项专业培训活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较大的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素质好。干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治觉悟不断提高,思想和行动自觉与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廉洁自律。广大干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发现有大重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三是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加强。绝大多干警扎实工作,积极奉献;四是业务素质不断提高。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和培训,多数干警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较大提高,能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工作质量较好。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主要特点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既是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的延伸,又是基层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它受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指导,履行着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具体的工作职能。这些职能职责有的是司法行政公务员承担的,有的是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的,有的则是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承担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组织系统和复杂多样的业务工作职能,使基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1、工作头绪的多样性和专业性。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工作职能,都是通过的业务科室和基层处(所)细化为司法行政公务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来具体实现的。这些职责分类细,分工明,且自成体系,相对独立,互不交叉,不同的机构,不同的业务,不同的工作岗位又有各自不同的专业资格条件、业务范围、工作规范和专业化要求,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群体呈现出工作头绪的多样性和专业性的特点。2、工作的分散性和处理问题的独立性。司法行政系统机构延伸广泛,为社会服务的点多面广,机构设置分散,且人员较少。无论是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还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活动,一般情况下都是分散作业,相对独立的处理问题,使他们的工作呈现出分散性和独立性的特点。3、接触社会的广泛性和面对问题的复杂性。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在从事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办案(证)等具第2页共8页体业务工作中,服务的是城乡各个层面的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接触的都是矛盾纠纷双方,利害关系双方,面对的都是社会组织机构及其社会人之间的具体矛盾。平息矛盾纠纷,依法公平正义地处理问题,必须全面了解矛盾双方的情况。因此,在工作过程中难免接触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