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1主题内容本规范主题内容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要求及方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指南适用于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非工业生产和没有特殊污染产生的、以人居和人们社会经济、科教文化活动为主的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中的房地产开发类和社会产业类建设项目
其中,房地产开发类主要包括:住宅、公寓、公寓式写字楼及以居住为主的综合型建筑项目;行政、司法、税务、监察检查等政府机关办公建筑项目;以居住为主的城镇新区建设、旧区改造类建设项目
社会产业类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批发、零售市场、餐饮、停车场、长途客运站、展览馆、博物馆、游乐场、娱乐服务、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高尔夫球场;金融、证卷、保险、商贸等建筑项目;居住区内的中、小学、托幼建设项目;没有特殊污染物排放的教学、科研、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02年10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2002年10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5号,2002年11月1日)《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1
3参照标准HJ/T2
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1]HJ/T2
2-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2]HJ/T2
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3]HJ/T2
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4]HJ/T19-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5]《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试行)》,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