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域范围和功能区划研究(主报告)目录第一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域范围确定第一节地域范围确定基本原则与主要指标一、行政界线的完整性二、生态系统的相对完整性三、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性及县域经济之间的依存性四、城乡居民点体系的系统性五、交通等基础设施的相对完整性第二节研究主要结论一、研究区的确定二、城镇空间联系隶属度分析4三、人口经济指标的离散程度分析四、推荐方案的形成6五、多方案比较8六、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域范围最终确定七、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与中部地区其它试验区的地位比较第二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功能区划第一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敏感性分析I第二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一、水源涵养功能重要性二、土壤保持功能重要性三、防洪蓄洪功能重要性四、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性五、生态系统的产品提供功能第三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一、土地(耕地)承载力二、水资源承载力三、生态环境承载力第四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分析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现有的开发密度分析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社会经济发展潜力分析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产业分工与空间布局分析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对接长珠闽,融入全球化”的战略分析第五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主体功能分区一、主体功能分区的区划原则二、禁止开发区及其政策导向三、限制开发区及其政策导向四、重点开发区及其政策导向五、优化开发区及其政策导向第六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土地利用功能分区II一、农业用地区二、生态林用地区三、城镇及工业用地区四、湿地保护区附件1:研究技术思路III第一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域范围确定第一节地域范围确定基本原则与主要指标一、行政界线的完整性本研究以保持县域界线的完整为原则,一是由于县级单位长期以来具有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县域单元的数量、国土面积、经济实力和管理手段比较适中;二是依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