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一、项目部必须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严防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质量事故发生后严禁项目部私自进行处理,并应立即报公司质量管理处和技术处进行现场调查后研究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并报建设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惊醒审核
三、方案审核通过后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处理方案的要求对事故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应同时报公司质量管理处和技术处、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并应同时报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
四、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严格认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坚持处理质量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应进行严肃处理,杜绝再次发生
质量保修制度一、加强项目部内部管理,不断提高项目部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保证建筑产品的试用功能和使用年限
二、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的保修义务工作
三、成立保修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日常组织工作由技术负责人负责
四、建立回访联系记录、规定回访时间,冬、雨季各一次,回访时间第一年为雨季:8月15日--20日,冬季12月10日—15日;第二年起至保修期满每年必须回访一次,回访时间为12月10日—15日
五、对在回访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在使用过程中业主反映的问题接到通知后立即到现场查验,必须在24小时内答复并及时处理,做好维修过程的书面记录,严禁出现由于不负责任导致用户投诉现象的发生
六、通过回访,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为工程保修提供信息和手段
七、通过回访,及时了解施工技术问题,为改进施工技术提供资料和办法
八、为了消除用户的顾虑,提高企业的信誉,对所施工的单位工程实行终身保修制度
月评比及奖励制度为提高工程质量,促进企业发展,加强各工地的质量意识,特制定如下月评比及奖励制度
一、于每月27日进行各工程月检查评比活动
二、月评比由公司质量经理带领,公司专职质检员及各项目经理参加
三、月评比主要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