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化#处《质量问题处理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管内各单位:为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提供顾客满意的产品,为认真贯彻质量方针,实现公司质量目标,落实工程主体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力度,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问题(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
现将《质量问题处理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
附件:质量问题处理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质量问题处理及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提供顾客满意的产品,为认真贯彻质量方针,实现公司质量目标,落实工程主体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力度,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问题(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化#局中化#处所属各单位及合格供方
第三条引用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四、《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五、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六、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七、ZYGS/SC01—2011《质量手册》
第四条术语和缩写一、引用ZJYGS/SC01-2011《质量手册》中的术语
二、中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三、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各架子队统称为各单位
四、“四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
第六条安全质量管理部是质量问题处理及质量事故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与检查,并负责组织严重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评审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