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1页青海省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依据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类别:法定行政机关执法单位:青海省地方税务局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条“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③《青海省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办法》第二条“依照第2页共41页第1页共4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1页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以及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2001年1月1日起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移交地税机关征收。”第三条“地税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按照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实行属地征收管理、分级划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帐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部门应主动给予配合。”④《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时一并征收。”二、行政执法主体职能配置及调整(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政办[2000]62号),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有关地方性税收规章和办法并监督执行。2、负责编制并监督执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税收政策进行解释;负责地第3页共41页第2页共4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41页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负责税收宣传。3、负责地方税收、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会保险费及新开征的地方税种征收管理工作。4、管理全省地税系统财务、经费、装备和固定资产,负责统计报表汇总编报,组织实施地税系统的内部审计。5、加强与省国家税务局的协调合作,共同监督、检查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并严格按税收管理权限对违反税法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6、监督、检查地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7、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机构编制管理;管理州(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8、负责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9、承办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地税系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青政办第4页共41页第3页共4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41页[2001]183号),就青海省地方税务局的职能进行了调整:1、职能调整⑴州(地、市)地税局不再直接承担征收职能,实行属地化征收管理。⑵将由州(地、市)劳动人事局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征收职能,划入地税部门。2、主要职责州(地、市)地税局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所辖区域的税收、社保费(征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地方税和社保费征收工作的管理和队伍建设;县(市、区)以下基层税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地方税和社保费的征收工作。三、行政执法依据总目录(共21部)类别序号名称制定机关生效时间共管或配合部门备注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令第49号2001.5.1工商部门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席令第22号2006.1.1国税部门行政3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