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信息工作考核方案一、考核对象、内容(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老龄办、市属各开发区老龄工作部门
(二)考核内容1
有分管领导,定期研究老龄信息工作,组织工作有力
县市区老龄办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乡镇、街办有老龄工作信息员或联络员
年度有信息工作计划,定期分析老龄信息工作情况,按时统计和报送信息采用情况
本地区老龄工作的最新动态、重要活动、经验做法、典型事迹和老年人反映的突出问题等,能够被准确及时地宣传和反映,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更好地为老龄事业发展服务
二、目标任务各县市区老龄办每年在国家级网站(以全国老龄办网站为主)被采用信息稿件不得少于2篇;在省级网站(以省老龄办网站为主)被采用信息稿件不得少于10篇;在市级网站被采用信息稿件不得少于20篇
市属各开发区老龄工作部门每年在国家级网站(以全国老龄办网站为主)被采用信息稿件不得少于1篇;在省级网站(以省老龄办网站为主)被采用信息稿件不得少于5篇;在市级网站被采用信息稿件不得少于10篇
三、统计办法老龄信息稿件是指老龄系统工作人员、聘用人员或老龄系统组织撰写的在市级以上机关网站及部门内部信息刊物上刊发的、反映老龄工作动态的信息稿件
(一)统计范围1
包括《中国政府网》;国办《政务信息交流》、《信息参考》、《专报信息》;全国老龄办网站
包括《政府网》;《政报》、《要情》、省办第1页共3页《专报信息》;《老龄工作》、省老龄办网站
包括《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类信息刊物;《老龄工作》、市老龄办网站
(二)统计办法及计分1
填写《老龄信息稿件统计表》(见附件),每半年统计一次
被中央和国家机关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每篇计10分;被省级机关信息刊物、全国老龄办网站采用的信息每篇计5分;被市级机关信息刊物、省老龄办网站采用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