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情况汇报中共***区委组织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组通字〔201*〕23号)文件精神,***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现将全区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1
摸底调查,采集信息
20XX年10月,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着不公开不扩散的原则,我们对辖区离任村干部进行了初步摸底,当时,全区共摸底离任村干部382人,其中街道294人,街道78人,社区3人,60岁以下人员共有111人
20XX年2月,区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做好离任村干部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的函》,明确采集对象、采集内容、采集办法、时间节点和工作纪律,要求各党工委进一步与档案部门对接收集物证材料,开展离任村干部身份信息采集工作
科学研判,制定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字〔201*〕2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制定了《***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组〔201*〕4号);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制定了《***区离任村干部身份认证办法(试行)》(组〔201*〕5号)文件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认证办法》)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农组函〔201*〕10号)文件要求,我区制定出台的《实施方案》和《认证办法》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实施
成立组织,现场审核
按照《实施方案》、《认证办法》和省、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共同成立了区离任村干部身份认证及个人补助标准核定工作组;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共同成立了区离任村干部身份认证及补助标准核定审查小第1页共3页组
于4月中旬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