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干部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办发〔〕38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准确把握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基本政策㈠广大离退休干部为我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为五峰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尊重离退休干部就是尊重党的光荣历史,爱护离退休干部就是爱护党的光辉事业,重视离退休干部就是重视党的执政资源。做好老干部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神圣职责。㈡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局面。为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良好条件。㈢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奋发有为;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离退休干部;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照顾好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干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以让党放心、让广大老干部满意为标准,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合力。二、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的各项政治待遇㈠坚持和完善老干部工作各项制度。要切实执行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理论学习、参加重要会议、出席重大活动和在职第1页共6页领导联系离退休干部、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组织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等制度。㈡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基层党建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做到与在职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一同规划、部署、考核和表彰。老干部门要按照“履行职责好、党员队伍好、制度建设好、发挥作用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指导开展“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活动。要落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费单独收缴,按规定比例返还、统筹使用规定。所在单位要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支部开展活动和支委电话补贴所需经费。㈢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要广泛开展以“有理想、有正气、有作为、有尊严”和“读书学习好、身心健康好、团结和睦好、自尊自律好、发挥作用好”为内容的“四有五好”活动。要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党建网站、广播电视、老年大学等载体和阵地,坚持正面教育、典型教育和自我教育,激励广大离退休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光荣历史、永葆革命本色。㈣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负责地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每年做到“六个亲自”:一是亲自主持,召开一次离退休干部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工作;二是亲自联系,同一名离退休干部交真心朋友;三是亲自参加,向离退休干部通报一次本地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四是亲自策划,参加一次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小组的活动;五是亲自挂帅,参加一次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检查、督办、考核或者调研活动;六是亲自协调,为离退休干部、老年组织或者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做好一件实事、解决一个难事。三、努力保障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㈠巩固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按照“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确保“三个机制”正常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政策规定及时审批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各项政策性补贴,按时足额第2页共6页发放;医疗保障部门要按政策规定及时报销离休干部医药费用;卫生部门及定点医院要为离休干部看病就医提供优质服务;财政部门要把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及各项政策性补贴、医药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所在单位要认真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