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次:1C-3以財產權及社群衝擊法分析土地使用管制及其變更蔡佳明*摘要過去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zoning)與相關制度的爭議相當多,但卻少有研究論及分區管制何以成為美國地方政府基本的土地使用管理工具,以及分區管制相關制度的變遷意義
本研究以財產權理論與交易成本的概念重新詮釋分區管制制度的演變,研究結果認為分區管制取代公害法的原因在於此一新財產權界定制度大幅降低交易成本
而義務性負擔、容積獎勵與容積移轉等衍伸制度的意義在於透過重新界定財產權以回應原有分區管制的問題,這些制度間的差異在於財產權界定方式的不同,制度變遷的方向決定於財產權價值的變動與財產權重新界定所需的交易成本
本研究認為台灣分區管制所面臨的結構性問題在於缺乏良性的鑲嵌制度以降低交易成本,使得問題遲遲無法解決
為了評估分區或容積調整制度下各利益關係人的成本效益關係,本研究放棄以總體效率為評估標準的社會益本分析,另行採取以類會計帳的社群衝擊分析作為評估架構
為了提出更合宜的操作方法,以利益關係者的概念重新定義社群衝擊分析中社群的概念,並將財產權理論與交易成本的概念納入分析架構
分析結果指出不同類型交易成本關鍵性的影響社群行動,以及外在條件與制度參數決定了不同社群的財產權分配與其進入的門檻等意涵
關鍵字:分區管制、財產權、交易成本、社群衝擊分析、土地變更回饋、容積移轉、容積獎勵壹、緣起*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碩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分區管制)是目前台灣與美國的地方政府最基本的土地使用管制制度
但分區管制的爭議不少,在法學上的問題主要是關於徵收補償的問題,就經濟學的觀點則較為關心分區管制的對土地使用效率的影響註1
分區管制在實務上的運作也命臨許多的挑戰,包括管制過於嚴苛造成的訴訟或者是管制過於寬鬆導致管制無效等問題
為回應這些問題,地方政府對於分區管制也不斷的加以修正,在1960年代之後可以看出兩種不同的演變趨勢,一是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