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2013年5月3日审议通过公司章程1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股东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四章股东会第五章董事会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七章监事会第八章财务、会计第九章解散和清算第十章附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全称:JiangsuEquityExchangeCenterLimitedLiabilityCompany,英文名称缩写:JSEE。第三条公司住所:在江苏省南京市庐山路188号新地中心11层。第四条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苏金融办复[2013]64号”文批准设立,由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管。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债券、资产和相关金融及其衍生产品的批准募集挂牌、登记、托管、交易、融资、结算、过户、分红、质押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组织和监督市场活动,发布市场信息;代理挂牌产品买卖服务;为市场参与方提供咨询等综合服务。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会员制的模式开展业务。3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章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共有五家,分别是:甲方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000000192乙方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00000004432丙方名称: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00000002527丁方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00000009279戊方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0000001485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4(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5(四)股东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第十三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名称;(二)股东的住所;(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四)出资证明书编号。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十四条公司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400万元52%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00万元12%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00万元12%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00万元12%5.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400万元12%第十五条股东以货币(人民币)作为出资方式,各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第十六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6第四章股东会第十七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第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