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初始检查报告1通则为使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的点燃危险减至最小,在装置和设备投入运行之前工程竣工交接验收时,应对它们进行初始检查;为保证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可在危险场所长期使用,应进行连续监督和定期检查
检查项目见表10至表18的相应条款
初始检查和定期检查应委托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
注:某些检查项目如果制造商已进行了同等的检查,并且安装过程不可能影响到被制造商检查过的那些零部件,就不要求全部的初始检查
例如:不要求隔爆型电机内部隔爆间隙的初始详细检查,但是,为方便现场导线连接而拆下的接线盒盖在装配后宜进行检查
2人员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应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这些人员应经过包括各种防爆型式、安装实践、相关规章和规程以及危险场所分类的一般原理等在内的业务培训,这些人员还应接受适当的继续教育或定期培训,并具备相关经验和经过培训的资质证书
3连续监督和定期检查3
1连续监督连续监督应由企业的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并作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
连续监督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3
1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对于防爆合格证书编号带有后缀“X”的产品应符合其有关文件规定的安全使用特定条件
2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应指定化验分析人员经常检测设备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3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4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
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5运行中的电动机应检查轴承部位,须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检查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6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垫圈是否齐全紧固,不得松动
7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