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法律·新闻知识慕明春在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有时会引发公众的知情权同公民的隐私权冲突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所谓的公众人物,这种情况尤为常见。如何调适两种相互对立的权利的矛盾,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给公众人物保留适度的个人隐私的空间,这是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的。一、隐私权与公众人物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侵扰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隐私权天然排斥媒介的报道权与受众的知情权。社会出于对个人隐私权的尊重,不应当也没有必要去获悉和传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但个人隐私也不是绝对不能公开的,每个公民只享有一定范围内保守私生活秘密的权利,并非在所有场合、所有领域、所有条件卞都享有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不受侵犯的权利。当个人隐私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保护隐私会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隐私就可以被公开。“公共利益”原则的确立,是公众的知情权与公民的隐私权之间谋求平衡的法律思想的产物,反映了社会对两种相互对立的权利的价值判断和利益抉择,为新闻媒介传播涉及公共利益的个人隐私的新闻提供了合法性的依据。按照“公共利益”的理论,不同的个人在社会公共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担当的职责和履行的义务是不相同的,私生活领域切入社会公共利益的程度、频度也不相同,这就使得他们各自的隐私范围具有明显差异。一般来说,一个人所处的社会阶层地位越高,担任的角色越重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程度越深,同普通公众的社会交往越频繁,他的隐私权的范围就相对越小,最典型的就是所谓的“公众人物”。公众人物,是美国在世纪年代提出并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的一个概念,“指因特殊地位或表现而为公众所瞩目者,如各级政府官员、主导寻求公众评价的各种公开的候选人、体育艺术明星、因重大不凡表现而影响社会的发明家和企业家等。,‘!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纽约日报诉沙利文一案中确立了“沙利文规则”,该规则规定政府官员在公务活动中受到公众批评时,批评者的权利应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年,美国对“沙利文规则”的使用范围从公职人员扩展到公众人物及他们的非官方性质的公开活动,并且在其后的一系列的判例中明确将“卷入公共利益纠纷”和涉及“公众关心的问题”作为衡量对公众人物的活动进行新闻报道的合法性的标准,实际上也就确立了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的原则。作为公众人物,一般具备三个条件社会地位在社会生活中一般处在主导阶层和支配地位成就和表现在各自领域成就卓著,表现不凡声望和影。包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在社会公共生活与公共事务中具有较大的能量。公众人物同新闻传播具有不解之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他们是大众传播的产物,正是借助于报纸、期刊、广播、电视、图书、电影、互联网这样一些大众传播媒介的信息传播优势,他们的业绩和名声才能广泛地被公众所知晓。同一般人相比,公众人物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他们拥有比一般人更多的社会资源。从他们对社会资源的占有情况来看,可以把公众人物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权力资源型。这部分公众人物主要是政府官员。他们身居要职,地位显赫,执掌着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柄,拥有对社会各种资源调度分配的能力,在社会政治舞台上具有特殊的“话语权”。他们频频出现在各种公开场合,参加各式各样的活动,即使是一些私人性质的活动也时常和公共利益纠缠在一起很难截然分开,在社会监督不力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公共权力私人利益化的倾向。因此,他们的各种活动包括一些私人性质的活动既是大众传媒关注的焦点,也是舆论监督的重点监督对象。______财富资源型。这部分公众人物主要是企业家和实业家。他们拥有数量可观的资产,掌控着社会的经济新闻知识·新闻与法律·命脉,在社会的经济运行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出于商业利益的需要,他们喜欢利用各种传媒来宣传自己,他们中的许多人传奇般的创业经历和戏剧化的情感生活也容易进入公众的视野,成为舆论的中心。注意力资源型。这部分公众人物其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