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紧急扑救工作方案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镇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扑救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市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的统一领导下,镇政府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方案,本方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
本方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火灾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方案启动条件当镇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时,由镇政府负责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上报火情并立即启动本方案,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工作
四、机构设置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副总指挥:调度员:成员:本方案启动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扑火现场设立基指,按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相关保障工作
森林防火办公室在命令各成员单位加大扑救力量的同时,直接督察各成员单位实施扑救和救助工作
各成员单位自接到扑火命令时,立即组织扑火人员赶赴现场,服从指挥,统一行动,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森林火灾预防镇森林防火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开展经常性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六、火险预测预报、林火监测依据气象部门天气预报信息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火险通报,镇森林防火办公室依据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系统,按照《省森林火险依据信号分级标准及发布方案》每天定时通过通讯工具、火险预警旗和防火宣传车发布火险信息
七、信息报告接到火灾报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核准情况后,立即向市森防指挥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