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XX年新农保资金专项胡作为清理自查报告范文县是全国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之一,于20XX年xx月正式启动
为了使党的这项让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的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根据岳县纠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保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我县的新农保资金逐一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参保缴费
截止20XX年8月31日止,20XX年新农保参保缴费人数为259208人,参保缴费率为95
(二)基金筹集
截止20XX年8月底,20XX年全县共征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2747
48万元;新农保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贴资金6184
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5335
7万元,省级财政补贴848
(三)待遇发放
从20XX年xx月到20XX年8月底,全县共为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养老金16352
5万元,发放率xx0%
二、政策落实情况(一)落实补贴政策
将政府每年对参保缴费者给予的30元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1元、县级财政负担9元)全部计入参保缴费者个人账户
(二)落实惠民政策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县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xx0元/人
年,对五保户及特困户由民政部门为其代缴,确保特困群体xx0%参保;对长期连续缴费的农村居民,缴费年限十五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月基础养老金提高0
5元;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部分可依法继承
(三)建立约束机制
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不足xx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第1页共3页xx年;首次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的,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时,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超过xx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xx年,若参保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