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质量提升调查汇报今天法制办年中工作总结会,我们安排了立法项目承办人、分管领导分析、讲评上半年通过的四件人大法规
大家谈的很好,相信经过这样一个梳理总结过程,大家会有收获
下面,我就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谈几点意见
一、政府立法的定位政府立法工作包括两大内容,一是政府向人大提交法规议案,二是政府制定规章
今天主要讲讲政府向人大提交法规议案的工作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提交法规议案既不是起草部门的行为,也不是法制办的行为,而是市政府的行为
法制办是代表市政府对法规议案作专业审核,所以法制办必须对法规议案严格把关
这一定位要求我们必须强化法制办作为政府立法机构的立场和敏感性,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必须要有全局考虑、总体设计,必须要有立法思路、立法智慧
我们所提交的法规议案,应当反映事物规律、符合人民利益、代表时代精神、突出地方特色
不能起草部门提供什么内容,我们就认可什么内容,或者我们只是做做语文老师,小修小改
为了向市政府负责,对于法规议案,法制办一定要有立法主导意识
至于议案提交以后,则由人大决定是否修改、如何修改
刚才承办人介绍的四件法规,我认为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法制办的立法思考和有效协调
《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的草稿有十章,社会处根据立法需要保留了七章
监督处在启动《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修订工作伊始,就对修订内容框架进行了思考和设计
这说明有关处室是积极主动地进行法规设计,而不是被动消极地做语文老师
以我为主,立法主导,需要我们学会引导、学会协调,对于起草部门有价值的内容,我们要保留,其他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正确意见,我们要吸收
对于起草部门或者其他方面不合理、不正确的意见,我们要敢于说不,善于说不
《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起草过程中,经济处一开始没有向起草部第1页共6页门坚持立法要求和技术标准,草案内容重点不是很突出,文字表述也不太合乎法规要求,更像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