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的制度设计与保障洪艳蓉(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摘要:ABS良好的流动性保障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功能的发挥
国内试点阶段ABS的低流动性,已制约未来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
提高ABS的流动性要有全局观点和系统的措施,应立足国内实践,借鉴海外成功经验,从“天时、地利、人和”三个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和保障
关键词:资产支持证券;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金融创新作者简介:洪艳蓉,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金融法、资产证券化
中图分类号:DF438文献标识码:A自2005年以来,中国资产证券化实践从无到有,已进入第二个试点阶段,但证券化产品的低流动性问题却日益突出
一个显著对比是,截至2008年1月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的优先级1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Securities,以下简称ABS,包括MBS)已有24只共计368
19亿元,但试点至今只发生了15笔交易,成交金额82715
45万元,换手率不足2
2证券化产品欠缺必要的流动性,正成为制约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的瓶颈,2007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7]第21号令,允许资产支持证券用于质押式回购交易,反映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解决的迫切性
然而,提高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远非“回购”交易这一味药方就能扭转乾坤,恰恰需要系统的制度设计与保障进行“内养外调”为此,本文拟结合国内证券化实践,探求ABS低流动性的症结,并在借鉴海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寻求问题解决的路径与方法
ABS流动性的界定与积极意义一、ABS流动性的内涵与维度长期以来,人们对流动性有着诸多看法,但通常“当一种资产和现金能够以较小的交易成本迅速相互转换时,我们就说该资产具有流动性
因此可以认为,流动性实际上就是投资者根据市场的基本供给和需求状况,以合理的价格迅速交易一定数量资产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