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委员会XX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20XX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化,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安排业务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制订《20XX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一)落实分管职责1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
(完成时限:20XX年1月—12月底)2
研究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
(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3
每年在分管范围内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了解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重点和需要把握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完成时限:20XX年1月—12月底)4
落实“签字背书”制度,按要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5
按要求向市纪委和委党组述责述廉
20XX年12月底)6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制度,积极推动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向基层延伸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二)推进预防腐败1
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研,及时协调帮助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
(完成时限:20XX年1月—12月底)2
推进铁路项目建设廉政风险防控
继续抓好铁路项目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资金核算、资金拨付等环节细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完成时限6月底、12月底)3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财经权”,不断完善关键环节工作流程,积极构建节点监控、内部管控、权力第1页共3页制衡等有效措施
强化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完成时限:20XX年1-12月)4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权”
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保持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