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管理调研报告近几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对于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从源头上防范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由于目前各方面认识不尽一致,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的政策界限不够明确,加之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滞后等原因,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收支挂钩,部门利益人格化驱动长期以来,我国的收费体制是谁收费、谁使用,收费主体支配收费资金,即收支挂钩的收费体制使得单位利益与收费的多少紧密联系,而当政府部门可以凭借权力取得各项费用来获取利益,并且基本不受什么约束和监督时,相当一部分收费收入就转化为个人的福利收入
相应地,在本位利益驱动下,政府系统各部门、各权利环节会通过扩张可供他们掌握支配的非税收入来寻求其福利最大化
为了保证和扩大既得利益,各部门竟相行使分配职能,收费的规模也日益膨胀,有的部门收费甚至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
二、按需收费,政府理财分散化“经费不足收费补”,在一些地区已成为抓管理、搞建设、铺摊子、争机构的通常做法,财政部门核拨经费时又往往与单位实际收费收入挂钩
这在客观上促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向市场收费
而且财政在理财中对非税收入也不集中使用,造成大量资金在财政体外循环,财政性资金被分散到各部门各单位自收自支,最终导致财权分割、财力分散
三、政出多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国务院和省物价、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其中项目管理以财政部门为主会同物价部门;征收标准以物价部门为主会同财政部门;涉及到农民利益的重点收费项目需报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同意;政府性基金则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
在一些相关文件中还赋予了地方政府审批附加费、建设费的职权
这种相互交叉、多头控第1页共4页制的运行机制,在现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