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0页案例分析(一)宏达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2007年5月,公司董事长李洁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问题
根据公司经理的提名,决定增设1名副经理主管财会工作,现任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作
该公司增设主管财会计工作的副经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案例分析(一)答案宏达公司增设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副经理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大型企业应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在本案例中,宏达公司已经设置了总会计师,再增设1名副经理主管财会工作,由现任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作,这种做法不符合《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
案例分析(二)蓝翔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2007年8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王兰提出休产假
因会计科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监管王兰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王兰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第2页共40页第1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0页该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王兰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王兰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案例分析(二)答案1
蓝翔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王兰的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为了贯彻内部控制,出纳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等的登记工作
在本案例中,公司会计王兰就是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王兰的工作,违背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
蓝翔公司出纳员与会计王兰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