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研究孟德斯鸠有一句名言:“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深入分析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的各种廉政风险,并制定应对策略,有效降低稽查廉政风险,是税务机关亟需探索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稽查廉政风险的类型和表现风险的识别是解决风险问题的首要环节
只有在全面了解风险的基础上,才能预测危险可能造成的危害,从而选择处理风险的有效手段
最常见的风险识别方法是工作流程分析法,即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其中各环节逐项分析可能遭遇的风险,找出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
税收执法权贯穿于税务稽查的全过程,与之相应,税务稽查廉政风险分布在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环节
(一)选案环节
具体表现在:1
人情选案、有案不选、擅自扣压、调换、拖延处理、自行消化案源或案件线索等,在专项检查、人工选案时,这种风险尤其大
滥用查询权,利用掌握案件信息之便,受人所托通风报信,或助其逃避税务机关检查等
对案源或案件线索资料中未明确稽查所属时期的案件,有意缩小或扩大稽查所属时期范围,误导检查工作的实施;4
在举报案件和举报奖励金发放管理上,未严格保密,及时申请回避,随意增加或减少计发奖励金
(二)检查环节
具体表现在:1
执法人员因收受好处或因人情等原因,不按照检查要求、项目和范围进行检查,或发现疑点而不跟踪检查,没有查深查透,放松检查、草草结案
查而不报、多查少报、重责轻报
执法人员为利益所驱,对被查对象的涉税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报、少报发现的涉税问题,或对涉税问题避重就轻,对被查企业减轻处理
滥用税收核定权
执法人员索贿受贿或徇私舞弊,对被检查对象的偷税行为,故意以证据不足不能全面认定为理由,采取税收核定方式处理案件,使被查企业不缴或少缴罚款、逃避移送
为被查企业打听、通报案情,为被查企业说情达到减少查补税款或减轻处罚的目的,甚至通风报信助其逃避税务机关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