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划转免税的典型案例【市北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划转案例】摘自市北高新:根据上海市闸北区政府2014年4月28日第98次常委会精神,闸北区国资委出具闸国资(2014)63号文,批复同意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无偿划转至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投资性房地产权属变更已经办理完毕
市北发展为市北集团全资子公司
上海市国资委以评估价格将1亿元商业房产,市北高新(有房地产资质)持有的,划转给下属全资子公司市北发展公司(无房地产资质),运作好,母子公司不需要缴税
需要签订划转的协议最有利
税种市北高新(母公司)市北发展(子公司)计税金额计税方式应纳税额计税金额计税方式营业税及附加(按5
5%)免征财税[2002]1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51号免征免征财税[2002]1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51号土地增值税免征财税【2015】5号免征免征财税【2015】5号印花税1亿万分之五5000050000万分之五契税划转免税依据如果划转免税依据可以免征,财税〔2015〕37号不能免征,契税300可以免征财税〔2015〕37号企业所得税划转可以免征财税【2014】10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40设计成划转可以免征划转可以免征财税【2014】10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40号和48号公告号和48号公告合计投资相关税务文件参考一、营业税:财税[2002]191号文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51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