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编制调研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06年1月1日颁布实施,公务员登记是公务员法实施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环节
按照统一部署,公务员登记工作于2006年11月开始进行,截止2007年10月,除市直个别单位,基本平稳完成了全市七大类机关和群团组织的登记工作
一、基本情况1、人员编制情况
截止2007年10月30日,全市共有七大类机关(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检察、法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和群团组织612个,核定编制总数21165名,实有在职人数23007人,超编1845人
其中市本级机关单位72个,编制3914名(其中待分配行政编制93名),实有3841人,实际超编20人;县级机关单位540个,乡镇257个,编制总数17251名,实有19166人,超编1915人
其中,各县(市、区)政法专项编制控制比较好,除XX县区超编41人外,各县都有政法专项编制剩余,全市总体余160多名专项编制
大部分县(市、区)乡镇机关编制控制较好,除宜章超490人,永兴超204人外,资兴、北湖、苏仙、临武、嘉禾等乡镇还有余编,资兴乡镇机关还余179名编制
2、领导职数配备情况
市本级72个机关单位共核定正副处级领导职数389名,实配468人(含兼职领导34人),超配45人;核定正副处级非领导职数167名,实配249人,超配82人
超机构规格高配副处级领导干部60人
11个县(市、区)共核定正副县级领导职数374名,实配377人,超配3人;核定正副县级非领导职数55名,实配67人,超配12人
共核定正副科级领导职数5179名,实配5471人(含兼职领导),超配292人;核定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2657名,实配3108人,超配451人,另有正副科级干部765人
二、问题及原因1、编制管理不严,人员总体超编幅度较大
第1页共8页市直及各县(市、区)超编情况各不相同
市直机关实际超编20人;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