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绪卿撰文:关于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思考关于民办高校分类管理讨论与实践的思考徐绪卿(浙江树人大学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研究院,浙江杭州310015)摘要: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相当多的地区选择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分类作为切入口
借鉴理论成果,总结实践经验,从国情和民办高校发展实际出发推进分类和管理,已成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稳步推进、尊重选择、过往不咎、鼓励公益、坚持改革、和谐发展,是分类管理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民办高等教育;非营利性;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科学管理一去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和“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
在贯彻落实《教育规花纲要》的各项措施和制定本地区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进程中,许多省市都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教育发展的重要方面
在实现的路径上,都将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放在政策制定的逻辑起点上,积极制定方案、开展试点,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作为全国唯一一个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试点省份,浙江将以实施分类管理为重点,积极探索“学校自愿选择,政府分类管理”的新模式,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大类进行区分,分别制定许可、登记、管理、税收、财政补贴等政策,完善年检年审制度,建立评估结果和招生计划挂钩的机制,强化督导评估;以设立专项资金为重点,建立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体系,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要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探索建立差额补助、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奖励性补助以及购买服务等多元化的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体系等1[1]
福建省已经出台“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了6所民办高校作为试点学校,提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