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乌海市地方税务局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然人(以下简称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强化税源控管,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税款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征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股权转让所得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公司个人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取得的所得
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相关税收职能部门和税务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职权和履行相关的义务;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和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并报送相关纳税资料
第二章征税规定第四条个人股权转让所得,按照每次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权或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费用第2页共11页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个人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第五条个人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
股权转让价是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的实际成交价,包括收取的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不得从中扣除任何项目
股权转让对价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但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无凭证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