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9页盐城市东台质量技术监督局职权目录职权目录(行政处罚)单位:东台质监局122伪造、变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处罚行政处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八十六条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稽查大队123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处罚行政处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八十八条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稽查大队12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设备设施或者检验条件的处罚行政处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八十九条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责令限期改正,处5千元以下的罚款稽查大队12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处罚行政处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九十条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稽查大队第2页共29页第1页共2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9页126在食品生产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行政处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网络社会公开长期公开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