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基层服务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动“服务职工活动”落到实处,将“创先争优”、“双走访、三服务”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意见,把“创先争优”和“双走访、三服务”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切实推动市总工会机关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现制定以下活动意见:一、活动时间:20XX年3月至20XX年年底
二、参与人员
市总工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三、活动内容(一)市总工会领导班子集体调研1、调研时间
20XX年4月—6月,9月—11月
2、调研内容:(1)全市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社区)工会组织建设情况(具体工作由组织部负责落实)
主要调研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社区)工会组织建设情况,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配备情况和工会协理员聘用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社区)工会组织作用发挥
计划在蜀山区先行试点,每个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社区)工会,招聘1名工会协理员,专门从事工会工作,人员由蜀山区工会统一调配和管理,协理员工作补助由市总和蜀山区共同承担
(2)基层工会开展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和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具体工作由法律部负责落实)
主要调研当前我市基层工会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和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和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3、调研方式
召开座谈会与集体走访的方式开展调研活动
4、成果转化
二个课题分别由市总工会组织部、法律工作第1页共2页部负责将集体调研的情况进行整理归纳,形成报告,在此基础上建立机制,完善措施,出台政策
(二)市总工会各工作组走访调研1、调研时间:20XX年4月—6月,9月—11月调研内容
了解基层工会工作,特别是“两个普遍”推进工作开展情况;了解职工的意见和诉求;了解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