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接受法律监督研究报告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坚持司法原则,进一步提升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审判质量;尝试制度创新,积极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认真贯彻新民诉法,进一步推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进行讲述
其中,主要包括:院在诉讼活动和具体案件审理中,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在不断增强、去年审议工作开展以来,我院进一步加强了对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共受理了检察院抗诉案件7件,其中民事案件6件,刑事案件1件,已办结民事案件4件,2件维持原判,2件依法作了改判,目前该4件案件因一方当事人提出上诉,已进入二审程序,检察院抗诉的1件刑事案件二审也正在审理当中、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是我院提出的进一步强化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区人大常委会对此在审议中予以充分肯定,也提出了落实相关工作的明确要求、审判监督程序的修改幅度很大,直接关系到今后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也影响到人民法院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层次和水平等,具体材料请详见: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作出了《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的审议意见》
我院按照《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了接受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各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近年来,我院在诉讼活动和具体案件审理中,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在不断增强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诉讼活动中的某些环节或者个别案件的承办法官,接受监督的意识仍然不强,在去年我院的工作自查和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座谈调研中,也发现了个别干警对接受检察监督工作认识模糊、意识薄弱、工作抵触等问题
为此,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增强被监督部门自觉接受检察院法律监督意识”的审第1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