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应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对策摘要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我国即将实施而国内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与新协议规定还存在较大差距国内商业银行需要在提高资本充足率、培育风险管理文化、搭建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改进风险计量模型、培养风险管理人才等方面做好应对准备关键词新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全面风险管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创新性地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的银行监管理念监管范围覆盖银行信用、市场、操作三大风险对这三种风险的计量提出八种可供选择的方法新协议突出资本充足率、银监部门监管、市场信息披露三大监管内容这三部分也被称为新协议的三大支柱我国银监会已明确大型商业银行要在2010年底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即使到时经批准可暂缓实施也不能迟于2013年底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与新协议规定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做好应对准备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内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继承了1988年巴塞尔协议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提出衡量资本充足率的新思路和方法即实行以最低资本要求、央行监管、信息披露(即市场纪律)三大支柱为特点的新的监管框架强调三大支柱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低水平或局部性地实施某一个或两个支柱均不能有效确保银行经营的稳健性和安全性三者必须同时使用才能真正体现新协议的核心所在风险的资本覆盖范围也从单一的信用风险拓展到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新协议突出以内部评级法为核心以信用风险管理为重点涵盖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并通过外部监管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银行监管提升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及自我约束的新理念二、国内银行业监管机构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我国实施的安排我国作为国际清算银行的成员国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是我国银行业融入国际金融大环境、吸引外资银行投资及合作、在境外设立海外分行、避免国际金融歧视、提升监管能力及国际形象的必然选择由于我国各商业银行均不同程度存在资产质量差、资本充足率低、风险管理薄弱、核心竞争力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