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法基本原则基本原则解释及举例税收法定原则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公平原则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前者要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二)税法适用原则适用原则解释及举例法律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例题·单选题】以下不符合税法优位原则的说法是()。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B.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效力具有同等效力C.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D.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答案】B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则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实体从旧举例】2008年5月税务机关对某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某企业在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没有代扣个人所得税。依据税法规定,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额是每人每月1600元,2008年3月1日后工资薪金扣除额调整为每人每月2000元。按照实体法从旧原则,在追缴少扣税款时,对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按照每人每月1600元扣除生计费,对2008年3月1日以后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扣除生计费。因此,实体法从旧原则实际体现的是:新法只从新规定开始的时段实施,不溯及以往,以往还按照旧的规定执行【程序从新举例】2001年5月起实施的税收征管法规定,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全部账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按照程序法从新原则,不论是2001年5月以后设立的新企业还是以前设立的老企业继续经营的,不论是企业2001年5月以后开设的银行账号还是以前开设沿用下来的,现存的经营用的银行账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即程序法在一定情况下具备溯及力,新法实施前后的同种情况都要按照新的规定执行,体现了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二、税收法律关系(熟悉,能力等级1)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解释】这一部分考点明显,考生要注意掌握下表的内容和对应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属地兼属人的原则确定)权利客体即征税对象法律关系内容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对权利享有者的保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1)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鼓励节能减排的优惠优惠方式优惠项目免征再生水、污水处理劳务、废旧轮胎为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等即征即退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