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法基本原则基本原则解释及举例税收法定原则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
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公平原则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前者要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二)税法适用原则适用原则解释及举例法律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例题·单选题】以下不符合税法优位原则的说法是()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B
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效力具有同等效力C
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D
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答案】B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则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