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个五年普法工作三年来情况的报告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开展第四个五年普法工作(以下简称“四五”普法工作)三年来的基本情况、工作特点、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设想,请予审议。一、“四五”普法工作三年来的基本情况2001年4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决议》。此前,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同年5月,中宣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五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18个部门、行业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四五”普法规划,开展了“四五”普法工作。三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与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决议》,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公民的宪法意识、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大力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组织全体公民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决议》提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规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日,即每年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这对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第1页共11页意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十分重视,每年都出席法制宣传日活动并发表重要讲话。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作为“四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平台,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先后开展了以“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制专栏和讲座,组织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等内容,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遵守和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良好氛围。2002年12月,在首都各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新一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就以“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主题。中央领导集体对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高度重视,在全党全国起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迅速行动,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识明显增强。XX省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显示,89.25%的被调查者知道“我国的根本法是宪法”,75.5%的被调查者知道“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些数据从一个侧面表明,宪法知识正在逐步得到普及,人民群众的宪法观念有所增强。(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大力开展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适应发展经济的需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每年“税法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开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对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普遍进行了世界贸易组织法律知识的培训。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积极开第2页共11页展法治和社会诚信宣传教育,努力推进社会诚信制度建设,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