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判例: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不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最高法判例: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不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裁判要旨
信访制度是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相互独立、相互分离的权利救济制度
对于能够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信访途径是排斥的;基于同样理由,对于信访工作机构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不履行《信访条例》规定的职责的行为,或者行政机关依据《信访条例》作出的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和不再受理决定,行政复议和诉讼途径亦是排斥的
《信访条例》对不服信访答复意见提供了复查、复核等充足的救济途径,信访人穷尽救济途径或者自愿放弃救济,信访事项即告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XX)最高法行申364号案件基本情况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杨中国,男,1963年3月27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县区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县区人民政府,住所地XX省XX县区朝阳路1号
法定代表人何飞,该市人民政府市长
再审申请人杨中国因诉XX县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XX县区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并请求行政赔偿一案,不服XX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鄂行终86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李广宇、审判员董保军、审判员阎巍参加的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原审法院查明:20XX年6月13日,杨中国上访反映其父亲杨崇智1960年下放农村,私房被政府代管后被拆迁但未给予补偿,要求政府解决两间门面和两套单元房
XX县区住房保障局依照《信访条例》受理后进行了调查并认定,未发现杨中国父亲杨崇智和大伯杨崇圣的相关产权登记信息,也未发现相关房产被政府代管和拆迁的相关资料,经实地勘查也未发现杨第1页共4页中国所反映的房屋现状和痕迹情况
据此,XX县区住房保障局对杨中国的上访要求不予支持,并于20XX年6月18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