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法发〔20XX〕34号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20XX年5月18日第44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日益加深,世界经济出现衰退迹象,我国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难度明显加大
金融危机的影响已经逐渐反映到司法领域,给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被执行人履行能力降低,执行和解难度加大,金融纠纷、投资纠纷、劳资纠纷等新类型案件增加,收案大幅上升,资产处置难度加大
在金融危机冲击下,为企业和市场提供司法服务,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三保”方针的贯彻落实提供司法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现就应对金融危机形势,稳妥执行各类案件,进一步做好执行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适应“三保”对执行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解决“三保”面临的新问题,将落实“三保”的方针作为执行工作的重要目标,将有利于实现“三保”的目标作为评价执行工作的重要标准
坚持依法执行与贯彻国家宏观政策相结合
既要在法律第1页共5页的框架内正确适用法律,又要在国家宏观政策出现新变化,对司法工作提出新需求时,将国家宏观政策精神和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到执行工作中,以顺应社会和国家对司法的总体需求
坚持区别对待
区别被执行人是故意消极执行、规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还是因经济形势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