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五篇范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法发〔20XX〕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人民法院的“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纠纷的重要场所,也是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
多年来,各级人民法院重视加强立案信访场所建设,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收到了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亲民便民的良好司法形象,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1、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持久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建一流队伍,创一流服务,争一流业绩,使之成为人民法院全局工作亮点
2、着重从服务管理、功能布局、设施保障、制度规章等方面入手,端正思想,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完善机制,加强“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之成为“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司法服务场所
二、基本功能第1页共6页1、诉讼引导
由专人负责来访接待引导,根据来访群众的目的要求,将其引导至相关区域
2、立案审查
及时接收、审查案件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核算、收取诉讼费用
3、立案调解
设立调解室,由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的法官或专职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等进行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
4、救助服务
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